今頭條!美亞光電: 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公告
2022-09-27 19:08:09
來源:證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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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2690 證券簡稱:美亞光電 公告編號:2022-029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美亞光電”)于 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 議案》,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由58.00萬股調整為75.40萬股?,F將相關調整內 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網進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人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任何異議或不良反饋。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監事會發布了《監事會關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三)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實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董事會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及《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四)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獨立意見。 (五)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2021 年 12 月 (六)2021 年 12 月 09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關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七)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回購注銷已離職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及監事會均發表了同意意見。該議案已經于 (八)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同意的意見,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本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說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以公司現有總股本 678,268,00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幣現金,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增 3.00 股。本次權益分派已于 2022年 5 月 13 日實施完畢。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公司出現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配股等事宜時,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定的方法對限制性股票數量做相應的調整。根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若在本激勵計劃公告當日至激勵對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記期間,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縮股等事項,應對限制性股票數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為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數量;n 為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后增加的股票數量);Q 為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因此:經 2021 年度權益分派,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 股票數量調整為=58.00*(1+0.3)=75.40 萬股。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調整不會 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調整是根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2021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進行的調整,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調整方法、調整程序和調整結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決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調整。 五、監事會意見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由訂稿)》、《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進行的調整。本次調整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我們同意上述預留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調整。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本激勵計劃的本次調整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調整的內容和方法符合《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尚需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關規定的要求繼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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