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熱消息:淮北礦業: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之核查意見
2022-09-29 20:07:25
來源:證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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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 費用的自籌資金之核查意見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或“國元證券”)作為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淮北礦業”或“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規定,對淮北礦業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進行了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2〕1744號文核準,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向社會公開發行3,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價格按每張100元票面價值平價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300,000萬元,扣除承銷保薦費及其他發行費用1,936.70萬元(不含稅)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298,063.30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驗資報告》(會驗字[2022]230Z0260號)。公司已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凈額為298,063.30萬元,根據《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公司對各募投項目募集資金投資金額進行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單位:萬元 調整前募集資金 調整后募集資金序號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合計 - 300,000.00 298,063.30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支付發行費用情況及置換安排 (一)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及置換安排 為順利推進本次可轉債募投項目的實施,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全資子公司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資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碳鑫科技”)根據甲醇綜合利用項目實施進度已使用自籌資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9月29日,碳鑫科技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的實際投資金額為43,639.37萬元,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43,639.3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募集資金 自籌資金預 項目名稱 擬置換金額 擬投入金額 先投入金額甲醇綜合利用項目 230,000.00 43,639.37 43,639.37 合計 230,000.00 43,639.37 43,639.37注:自籌資金先行投入金額不包括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董事會決議之前先行投入金額。 (二)以自籌資金預先支付發行費用情況及置換安排 本次募集資金各項發行費用合計1,936.70萬元(不含稅),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支付的發行費用為48.96萬元(不含稅),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48.96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發行費用總額 自籌資金預先支付金額 項目名稱 擬置換金額 (不含稅) (不含稅)發行費用 1,936.70 48.96 48.96 合計 1,936.70 48.96 48.96 四、公司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情況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碳鑫科技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截至2022年9月29日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43,639.37萬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支付的發行費用48.96萬元,置換金額合計為43,688.33萬元。公司獨立董事已對本次置換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況以及公司預先支付發行費用情況已經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鑒證,并出具了《關于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鑒證報告》(容誠專字〔2022〕230Z2842號),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審批程序,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6個月,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規定。的自籌資金事項,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一致,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以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無異議,同時提請公司注意控制風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障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之核查意見》之簽章頁) 保薦代表人: 張領然 何光行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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